审核开证行资信:收到信用证后,首先要通过通知行或其他可靠渠道,了解开证行的资信状况、经营规模、历史信誉等。对于资信不佳或来自政治、经济不稳定地区的开证行,可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增加保兑行。
发票审核:审核发票的抬头是否为信用证规定的开证申请人,发票内容是否涵盖了信用证要求的所有货物信息,包括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,发票的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,且不能超过信用证的金额限制,发票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等。
提单审核:重点审核提单的托运人是否为出口商本人,收货人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,提单上的货物描述是否与发票等其他单据一致,提单的装运日期是否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,提单的签发人及签字是否有效,提单是否为清洁提单等。
与银行沟通:在单据处理过程中,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,及时与通知行或议付行沟通,咨询专业意见。在交单前,也可将单据先提交给银行进行预审,根据银行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,降低因单据不符而遭拒付的风险。